校属各部门:
清明将至,为确保师生安全、愉快地度过假期,现将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相关内容予以明确。请各校属各部门认真安排部署节前安全工作,切实加强安全教育,确保假期各项安全工作井然有序。
一、人身安全。加强学生安全、法制、卫生等方面教育,提高学生安全、法制意识,加强学生各种安全事故的防范,节假日期间避免到偏僻场所活动,夜间应结伴而行。
二、防溺水安全。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,不私自下水游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;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私自到江河、湖泊、水库、堰塘、水井边玩。
三、财产安全。离校师生,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,所有车辆采取相应防盗措施并停放在学校规定区域。
四、校内安全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加强办公室防盗措施,离校时关好门窗,贵重物品要重点防护,切实保管好各自部门的财产;增强消防安全意识,在离校时各部门要切断所有电器电源,预防火灾事故发生;校内施工地点多,要注意避让,防止受到意外伤害;全面清理、疏通排水沟渠、主要出水口,做好防汛排水工作。
五、出行安全。外出要时刻注意自身防范,不轻信陌生人,不透露个人信息,加强个人财物保管,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。
六、防汛安全。汛期中下大暴雨时,不要在河道或较低洼地行走,高山及陂谷不是避灾处,无论是处在危房里、危墙下还是危桥上,都必须及时转移。暴雨容易引起岩洞坍塌,因此不要在岩洞里避雨。不要攀爬电线杆,注意电力设施设备,如发现有电线滑落,立即远离并马上报告电力部门。经常收听天气预报,密切注视天气变化,了解掌握灾情预报预测,做好防洪自护。注意天气变化,不在危险建筑物、大树下避雨、不到悬崖、陡坡、易塌方的地方逗留,避免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伤害事故。
七、交通安全。不闯红灯、不乘坐“三无”车辆、不乘坐超员车辆、不准无证驾驶、不随意横穿马路、遵守交通规则,注意交通安全。
八、公共安全。自觉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,保守国家秘密,禁止参加静坐、游行及封建迷信、传销、法轮功邪教等非法活动;讲究公共卫生,注意劳逸结合,保证身体健康。
九、公寓安全。假期中公寓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,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化学物质等危险物品,离开房间前应确保关闭室内电、水,锁好门窗,学生应给宿管员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。
十、网络安全。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翻新,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、提供彩票和股票预测服务、低价销售商品、传销诈骗、网络钓鱼网站、招聘兼职、保证金(购物)抵押、冒充公安或银行人员等,全校师生在上网的过程中,要不断积累判断真伪信息、诈骗网站的经验,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谨防上当受骗,遇到网络诈骗信息,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。闲暇上网时,不盲目参与网上调查、签名等活动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,更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、手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。
十一、消防安全。不允许在校园范围内进行任何祭奠活动,注意用火、用电、用气安全,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;请勿在室内储存易燃、易爆物品,如:汽油、煤油、酒精等;使用煤气后必须关闭阀门,防止煤气泄漏以后,遇到明火而引起火灾;楼梯楼道不允许堆放杂物和停放电瓶车。
十二、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。不违规使用火种,禁止携带火种登山,加强森林防火安全;牢记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知识和紧急避险常识,明白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发现火情,及时拨打12119;牢记林区牧区野外火源管理“十不准”:不准在林区牧区边缘烧田边地头杂草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点火把照明行路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吸烟丢烟蒂火种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烧炭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上坟烧香蜡纸钱、燃放烟花爆竹、放孔明灯等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生火煮饭生火取暖;不准在林区牧区玩火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毁林毁草烧荒开垦;不准在林区牧区内狩猎和烧火驱兽;不准携带打火机、火柴、易燃易爆品等进入林区牧区。
十三、食品安全。注意饮食安全,避免暴饮暴食,在外就餐应到正规饭店、酒店,不要到临时流动餐饮摊点就餐;不买三无产品,选购食品时,应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。
十四、值班安全。放假期间,请物业公司做好值班值守工作,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清明节凝聚着民族精神,传承了中华文明的祭祀文化,抒发了人们对尊祖敬宗、继志述事的道德情怀。我们一定要做文明祭扫的先行者、带头人,用实际行动彰显良好风尚,用文明行为守护美好家园,携手共度一个文明、安全、和谐、低碳的清明节!